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位于泉城济南,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其前身为创建于1980年的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学院以“培育鲁班传人,建设美丽城市”为己任,是集全日制普通高职、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1280.42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1.27万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370.7936万元,纸质图书97.17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学习环境幽雅,教学设备先进、办学设施一流。
学院专业以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类专业为主,环保、轨道交通等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开设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建设管理类、建筑设备类、环境保护类等7大类40个专业。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学生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目前,已有近千家企业与学院建立联系,有四百余家建设企业成为学院长期稳定的就业基地。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公布的就业率,我院在全省145所高校中排名第18位。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山东省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院单独招生计划9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200人,共招收2100人!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表。招生计划将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最终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1、已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中职生不限报考类别可跨类别报考专业。
3、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院和专业或登录我院官网,点击“单独招生” ,选择“14080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结束后,考生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duc.edu.cn/)选择“单独招生”专栏进入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缴费入口”缴费。单独招生考生110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110元,报名缴费成功后,所缴费用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