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招生对象)
(1)已经参加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开展。
2、填报志愿时间
待定。
3、考试时间
待定。
4、考试科目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单独招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5、免试考生和条件
按照2021年山东省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免试有关政策执行。
6、教学安排
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对录取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学生,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
7、学生管理
实施分类管理,对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学生,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8、录取原则
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9、毕业证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所有事宜,均以省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