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待批复)。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邮编:264003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简介:2020年3月22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基础上设立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鲁政字〔2020〕48号)。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在技师学院的基础上设立的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坚持高职教育和技师教育协同融合发展办学模式,培养具有“专科学历+技师资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东省金蓝领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山东省文明单位和烟台工匠孵化基地。
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联合国人居奖城市——烟台。学院地址为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校园占地1009.5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建有17个标准化、智能化实训基地以及160个实验实训室,成立了烟台市礼仪协会、烟台市导游大师工作室、山东省鲁菜文化与产业研究院等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设有98家校外实训基地,267家就业实践基地,充分满足教学实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社会培训等多元需求。
学院现有教职工42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01人,“双师型”教师107人,国家高级考评员5人,国家级考评员12人。专任教师中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齐鲁首席技师4人,山东省技术能手6人,烟台市首席技师12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办公电话对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5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