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 号)等通知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 号)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94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
第六条 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1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3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 6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 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军人,不能 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 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 报考运动专长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田径、排球、篮球、 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沙滩排球运动专长,且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 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 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前)。
3.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关于做好 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 神执行。
4. 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5. 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日-5日。
(二)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 日,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和专业。
(三)报考要求
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