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 校 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泰山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试组、纪检监察组。
第九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录取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13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650人(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50人,具体专业及类别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三条 缴费时间:2021年3月9日8:00-17:00
打印准考证及承诺书时间:2021年3月10日(8:00-17:00)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平台:考生登录后,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交报名考试费,单独招生考生缴纳120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缴纳80元,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类别考生缴费80元。
第十四条 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单独招生
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职业能力与素养两部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 文化素质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满分15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450分。
(2)职业能力与素养考试成绩为3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