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威海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32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威海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威海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威海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1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4. 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身高:女生,4050px-4350px;男生,4325px-4625px(身高数据均为净身高,以专业体检结果为准);体重=(身高cm-110)×0.9至(身高cm-110)×1.1;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形表上不低于4.8;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手部、前臂、女生小腿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无 “X”形腿、“O”形腿;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